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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孙宪忠教授详解“所有权的历史分析 ”

发表时间:2014-10-17 11:10:49 编辑 浏览量;

 

    2014年10月15日下午,2014年第30期罗山讲堂暨第16期温州市法治大讲坛在育英图书馆报告厅举行,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孙宪忠先生作题为"所有权的历史分析"讲座。孙教授的研究成果在德国、日本、韩国等地得到相当的关注,是国际认可的中国法学家之一。从1995年国家物权法立法工作开始到物权法颁布,一直受邀担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法律工作委员会民法典以及物权法的立法专家,此次讲座,不仅吸引大批本校的学生,还有来自温州市区的多位律师和一线教师慕名而来,全场座无虚席。本次讲座由威尼斯wns9778院长钭晓东教授主持。

    孙宪忠教授讲座的主题是"所有权的历史分析",主要围绕所有权的历史演变来谈所有权发展中的一些基本问题,分别从蒙昧时期的所有权、等级身份制条件下的所有权、人文主义革命与所有权、社会主义与所有权四个方面详加论述。孙教授认为,从历史的角度看,没有哪一项法律制度像所有权这样承载着极为厚重的人文价值。人类社会从蒙昧时期、文明时期发展到近现代社会时期,所有权制度经历了从原始的财产支配到个人人性乃至社会整体的精神解放、从等级身份制条件下的公然不平等到形式主义的人人平等、从近现代的绝对所有权到现代社会兼顾实质平等的所有权这些重大的法律价值嬗变。所有权制度的有效性,是法律体系的核心目标,而有效的所有权制度,只有从认真对待民众的自然权利的角度入手才能够真正予以理解。在我国,解放民众所有权上的制度和思想桎梏、建立科学的公共财产所有权制度,应当成为我国进一步发展所有权制度的社会共识。 目前作为经济基础的公有制与作为上层建筑的民法财产权利制度并不一致,他们之间有一个决定和被实现的关系,所有制并不能照相式地反映为民法上的所有权制度。公有制并不一定要反映为国家所有权,国家掌握股权、企业法人享有所有权,也是公有制的反映形式。

   孙教授引经据典,言辞时而幽默时而犀利,同学们在笑声中思考着其中的深意。而后,在提问环节,他耐心地一一解答相关问题,现场气氛一度达到高潮。 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本次讲座圆满落幕。

                                                                                  

通讯员:法政学院 

邱杓丹

                                                                                   摄影:王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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